杏彩平台官网施甸:河长制“治”出美丽幸福河湖
“河长”官职古已有之:渠长,始见于唐代;堤长,始见于晚唐五代;湖长,始见于元代;坝长、河长在古代就已有“河长制”的雏形。如今,新时代的“河长制”是对中华民族治水历史和优秀文化的传承与弘扬,是由各级党政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护工作。施甸县自2017年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不断加强巡河治河、清淤泥、连水系、治污水,一套组合拳下来,河流畅通了,水也变清了,5年多来的实践证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2023年,施甸各级河长和各职能部门积极履职尽责,为管水治水做出了重要贡献。
强化河长制工作,深化河长履职尽责。实行河长制后,施甸县形成了各级河长接力联动,河库塘渠治理按照河长“下单”、责任单位“接单”、乡镇“办单”、考核部门“督单”的“四单联办”模式,对存在问题逐一进行销号整改,实现水质稳步提升。2023年,县级河长开展巡河80次,乡(镇)级河长开展巡河3060次,村级河长开展巡河18917次。巡河发现问题979件,整改率达100%。巡河已形成常态化,对巡查中发现问题基本做到立行立改。
加强重点攻坚,开展“清四乱”等专项行动。2023年深入开展以“清淤除障、整治妨碍行洪突出问题、整治四乱(乱建、乱占、乱堆、乱采)”的专项行动。共计排查整改“四乱”问题8件。开展施甸河“河长清河行动”,对水面漂浮垃圾、水葫芦、浮萍,两岸杂草、枯枝烂叶进行全面清理,通过“职工+党员+群众、人工+机械”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共投入人力20000余人,清理河湖库渠共146条(段),清运垃圾3394.6吨,运输车辆72车次,清运垃圾18.3吨。
加快源头管控,城乡污水处理提质增效。2023年来,施甸县在城乡污水、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方面,不断巩固河湖治理成效。一是全力加快城乡污水治理。排查怒江施甸段干流95.17公里,排查施甸县建成区至施甸河躲安桥断面41公里,发现排污口300余个,针对需要整治的排污口制定整改方案,逐步推进排污口整治。二是实施“两污”综合整治建设项目,对施甸县县城老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建设项目已开工施工。三是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大力推广低毒高效农药、新型有机肥、生态循环模式和绿色防控技术。强化田间地头管理,抓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农膜回收利用管理,避免造成直接污染。强化农村环境执法监管,严格规范农业经营许可证颁发,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农资产品、假劣农资的违法销售使用及不按规定售卖禁限用农药行为。
创新“公司+”管护模式,为水生态环境保驾护航。为加强施甸河管理,将施甸河坝区段、气象河、松林河、县城西河、白龙河、东沟,总长30.52公里河道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委托云南骏杰环卫有限公司来实施管理。明确26名专职巡河员,统一配备衣服及打捞工具,专门对施甸河进行日常保洁管护。2023年共计投入资金50余万元,用于施甸大河及部分支流河道清淤除障,进行垃圾、杂草清理清运。通过委托公司制度化、日常化的河道保洁管护工作,实现施甸河“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良好势头。
深入推进“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警长”,打击破坏河湖违法专项行动。一是积极推动落实河(湖)长+检察长的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批捕、提起公诉职责,严厉打击惩治破坏河湖生态环境资源刑事犯罪。全面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河湖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的各项部署,切实督促行政单位落实省、市河长办关于河湖暗访督查交办线索,积极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实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全覆盖。2023年,共办理涉及河湖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审查案件3件,发出《检察建议》3份,相关行政单位按时整改并回复,有效督促行政单位及时正确履行河湖管理法定职责。二是全县公安机关持续营造高压严打态势,紧密结合“昆仑”系列和“三大水系”专项行动,扎实开展打击整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集中清理整治沿江河岸非法采砂和在禁渔区、禁渔期非法捕捞行为,开展联合采砂清查20次,利用无人机开展空中航巡,全县河湖警长协作配合,累计开展巡河840人次,巡河发现安全隐患59处,现场整改59处,消除生活垃圾等影响水质污染物39处。
坚持党建+河湖长制,促乡村振兴与生态环境保护有机融合。为践行习生态文明思想,将“实施抓党建促生态环境保护行动”列入2023年“基层党建提质增效年”清单,建立健全党建+河湖长制组织体系,把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纳入村级党总支的重要工作内容。划分党员责任区,将责任细化到基层党组织、党员,形成党支部为龙头、党员做表率、全民共参与的河湖保护治理新格局。深化党建带群建、党员带群众,全民动员齐参与,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以“清河行动”“清四乱”等为主题,以主题党日、志愿服务活动为载体,以河道清淤、垃圾清理、环境保护为重点,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清河大作战、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推进党建工作与河长制工作的深度融合。
储备项目,谋划建设幸福河湖。2023年度施甸县申报省级美丽河湖5件(善洲水库、三块石水库、岔河底水库、怒江施甸惠通桥段、姚关镇野鸭湖)。投资310万元建设张家村河绿美河湖项目和官市街河绿美河湖项目。申报“施甸河”为幸福河湖建设项目,通过项目储备,提前谋划幸福河湖建设,按照安澜、生态、宜居、智慧、文化、发展的目标,实施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幸福河湖。
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干部+”宣传方式。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为契机,县乡村各负其责,充分利用标语、宣传栏、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大力宣传“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河库区域设立河长公示牌,将河湖保洁管理写入《村规民约》,发动干部职工和志愿者捡拾白色垃圾,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整体提升生态环保意识,形人参与、共同保护河湖环境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河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杨永霜图片由保山市河长办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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