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紧围绕又好又快发展全县经济和构建和谐这一中心,努力营造管理有序、作业规范的河道采砂管理新秩序,确保全县河势稳定、河道工程和航运安全,确保沿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 坚决打击河道...
立即咨询紧紧围绕又好又快发展全县经济和构建和谐这一中心,努力营造管理有序、作业规范的河道采砂管理新秩序,确保全县河势稳定、河道工程和航运安全,确保沿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
坚决打击河道非法采砂活动,制止河砂资源非法无序开采行为,彻底取缔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无证采砂点,限期整改手续证件不齐或不在规定范围内采砂作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规范的采砂许可审批管理和制度,维护国家对河砂资源的所有权益。
召开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工作会议,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研究整治工作具体措施。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采取电视广播、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广大群众自觉遵章守法,在沿河两岸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使整治活动的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
县水务、国土、安监、公安、环保、电力、工商等部门要对在河道内从事非法采砂的企业和个人进行调查、取证,并按照有关程序依法进行查处,联合下达法律文书。
县水务、国土、交运、港航、农业、林业、公安、执法、电力、工商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非法采砂、运砂和非法经营活动进行集中打击,依法取缔各种涉砂非法活动。水务、国土、电力等单位要深入采砂场点,查验河道采砂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对非法采砂的,切断生产电源、拆除生产设施、查扣作案工具、没收非法所得;对于妨碍执行公务的人员,门要从严从快依法处理;公安、交运部门要对营运砂石的运输车辆加强检查,对手续不齐的要依法处罚。
有关执法单位要安排执法人员不定期巡查,发现问题或接到举报要及时处理,必要时立即通报联合执法队实行联合行动,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杜绝违法滥采乱挖行为抬头。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针对执法过程中的典型案例,利用电视、报纸等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震慑非法采砂、洗砂、运输砂石料活动,巩固治理成果。并由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工作报告,于每年前报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河道(湖泊)非法采砂的严重危害,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高度,认真负责,迅速行动,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把集中整治河道非法采砂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成立专门班子,制定实施办法,细化目标任务,抓好工作落实。县政府成立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
(二)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开展全县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是综合性联合行动,水务局要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坚决制止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国土资源局要认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宣传,严格执法,切实加大对盗采国家矿产资源、毁坏滩地行为的惩处力度,有效震慑不法分子。农业局要大力宣传本行业的法规政策,切实发挥行业执法优势,对破坏渔业生态资源的非法采砂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林业局应依法对破坏森林资源的非法采砂行为进行处罚。公安、交运、港航等部门要依法查处在非法采砂点从事装卸、运输的车辆和船舶。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分工,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相互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始终保持打击河道非法采砂的高压态势。
(三)依法行政,确保实效。要严格依法行政,参加整治行动的部门、人员要切实依照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开展工作,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耐心解释,以理服人。要严格执法程序,做到依据准确、手续完备、文书规范。
整治活动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电[20*]15号)的有关要求,依法取缔无证开采、无照经营、“三无”船舶采运,进一步规范全市河道采砂秩序,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全面提高采砂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实现全市河道采砂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成立市河道采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杨小妹副市长任组长,朱建军市助任副组长,市*局、市水务局、市国土局、市矿管局、市安监局、市地方海事处、市质监局、市供电公司、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林业局以及相关乡镇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安监局,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依据职责做好工作。
水务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的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编制河道采砂规划,确定采区、禁采区、禁采期、年度采砂量、开采方式、作业船舶(机具)数量。规范采砂行为,科学合理安排采砂场点;依法审查河道采砂申请人的办证条件及办理采砂许可证;督促已办证砂场依照《*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完善采场条件。查处违法采砂行为,及时取缔无证砂场。依法审批砂场涉河建筑,对安全生产条件降低、达不到安全要求的河道采砂场,暂扣及至吊销采砂许可证。办证及相关情况及时函告市*、安监、工商、交通、海事等相关部门。
安监部门:负责对河道采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专项整治的综合协调,督促采砂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海事部门:负责采砂、运砂船舶的安全监管。采、运砂船舶的检验和船员的培训,打击“三无”船舶水上运输砂石行为,协助做好河道采砂的监督管理。
供电部门:负责对采砂企业的供电安全管理,根据相关部门的行政决定停供砂场生产用电,拆除供电线等供电设施。
质监部门:负责河边吊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对特种设备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和检测,存在安全隐患的实行限时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法整改或限期内未整改到位的,依法在法定期限内予以拆除,检测合格的及时颁发合格证书。
交通部门:负责河砂水上营运和砂场码头设施安全监管,港口经营许可、砂场岸线使用审批,查处非法装运河砂的船舶车辆,协助做好河道采砂安全监管。
相关乡镇政府:负责河道采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宣传,配合水务部门做好河道采砂的管理,加强河道安全监管,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1、取缔严重影响河势稳定和行洪安全,危害通航、桥梁、管线、河堤等安全,以及在禁采区内采砂的砂场。
2、全面落实采砂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每个采砂企业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订和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每个砂场都按照《*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第150号令)第十七条规定完善采场条件,建立砂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取得从业资格证书。采砂企业依法为从业人员交纳工伤保险和雇主责任险,从业人员经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知识、技能得到普遍提高。
5、每个砂场取得采砂许可证、港口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临时用地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从2009年5月起到2009年7月底,按照集中整治、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分四个阶段进行。
召开河道采砂安全整治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究全市河道采砂安全生产形势专项整治的方法和措施;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各部门按照各自分工,摸清基本情况,排查安全隐患,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这次专项整治的意义和要求;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发出限期整改指令;动员非法开采砂场自动拆除采砂设备,未取得采砂许可证的采砂船舶、机具搬迁上岸。
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要求,督促各砂场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依法办理各项证照,整改安全隐患,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机构、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更换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吊机、船舶及其他采砂设备,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培训,持证上岗。限令非法开采砂场在规定期限内拆除采砂设备、船舶搬迁上岸。相关职能部门依照职权及时督查到位。
对仍在非法采砂的企业,各有关单位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进行取缔,供电部门停止供电并拆除输电线,水务部门没收、拆除所有无采砂许可证的砂场的采砂设备。质监部门拆除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吊机,交通、海事部门拆除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采砂船、运砂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限期内未整改到位的,要依法从严处理。
按照规范化、规模化的总体要求,通过整治整合,实现采砂场布局科学合理,安全条件差的砂场由安全条件好、经济实力强的砂场兼并,确保砂场经济效益得到明显提高,从而达到设施安全性能显著提高、生产安全管理规范、安全措施和责任得到落实、作业人员操作规范、证照齐全、依法开采的整治目标。
(一)各有关单位要从推动和促进全市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高度重视和认真做好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帮助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经济效益,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减轻企业负担。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重要指示和省、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重点打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着眼长效的原则,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打击和遏制非法采砂活动,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建立长效机制,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安全、经济安全和生态安全。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实行市、镇行政负责制,本着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按照市统一安排,整个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4个月时间完成。
一是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等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二是扎制宣传车,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巡回宣传,部署专项行动,提出相关要求。
一是根据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集中时间、人力对泗河段开展专项打击行动。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对专项打击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对发现的问题按要求进行整改。
按照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重点内容和时间节点,对我市重点区域、重点河段、重点环节准备好检查的材料和现场,迎接省和市的检查。
各镇要全面巩固专项打击、集中检查阶段取得的成果,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整改,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标准。把专项整治成果转化为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建立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长效机制。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各镇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行动,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工作方案,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主要目的全面总结前一阶段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的河道专项整治活动,县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全县河道专项整治活动总结会议。深入分析河道管理方面存在问题,认真查找工作中的缺乏,扎实布置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河道管理工作,逐步建立起河道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切实规范河道采砂行为,确保全县河道的防洪平安、生态平安,维护沿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和谐继续发展。刚才,安平同志宣读了县河道采砂管理暂行方法》县政府与各乡镇和县水保局签订了2010年河道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才奎同志通报了全县河道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安排安排了后阶段河道管理工作,完全同意。下面,再讲三点意见,请一并抓好落实。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近年来。公路、农田水利、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建设等一批基础设施项目和重点工程相继实施,县境内砂石用量急剧增加,砂石资源锐减,砂石价格一路飚升。受经济利益驱动,局部单位和个人非法在河道内大量乱采滥挖砂石资源,随意进行市场交易或加工成石子、水泥砖等制品销售,从中弁取暴利,临近堤防或在铁路、高速路桥墩附近等禁采区随意采砂等现象时有发生、屡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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