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彩平台官网射阳县人民政府
《射阳县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奖补办法》已经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为加快推动农业现代化,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政策性引导资金在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现制定奖补办法如下。
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村(居)委员会,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行业协会(具体奖补对象详见奖补内容)。
根据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农业农村中心工作、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和《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20〕3号)、《关于印发江苏省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20〕4号)、《关于调整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标准及省与市县分担比例的通知》(苏财农〔2021〕75号)、《关于印发2023年度全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委农发〔2023〕8号)中列出的资金支出使用范围进行奖补。
奖补内容具体分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重点工程提升、绿色循环发展、一二三产业融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和示范引领工作等6个方面。
1、园区运营能力提升。奖补对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奖补事项:对特庸桑乐田园、海河四季果香、洋马鹤乡菊海、黄沙港渔港经济区、射阳港现代水产种业产业园、射阳现代农业产业园等6个重点园区和县委县政府明确的其他重点农业园区,且当年新开工1个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农业项目,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园区内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奖补。包括田间工程中的路、桥、涵、闸、站及水电配套等设施(不含土方工程);园区内展示中心、交易中心、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及配套(经营性服务设施不在奖补范围内)。所涉及公共服务设施,产权必须为国有产权。奖补标准:按当年投资额的40%奖补。单体奖补最高不超过400万元,最低100万元,低于最低限额的不予奖补。
2、高效设施园艺发展。奖补对象: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奖补事项:高效设施园艺中当年新上玻璃温室10亩以上、新上有固定设施的工厂化食用菌菇房2000平方米以上,且新上固定资产投资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生产设施设备;设施园艺生产中新购置智能温(数)控系统、无土栽培、水肥一体化、喷滴灌等配套设施设备。奖补标准:按照设施设备投资额的30%奖补。单体奖补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最低30万元,低于最低限额的不予奖补。
3、园区创牌。奖补对象:各创建主体。奖补事项:农业园区争创各级奖牌。奖补标准:当年新获批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示范)园区(基地)的,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当年新获评部、省园艺作物标准园的,分别奖补10万元、5万元;当年首次获评市级5A、4A、3A级现代农业园区的,分别奖补20万元、10万元、5万元(降级园区不予奖补;保持园区等级的奖补标准减半,重新认定同等级视为保持)。
(1)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奖补对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奖补事项:重点支持全县范围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示范区集中连片面积2000亩以上,以粮食生产为主,项目建设内容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范畴,资金投入除上级财政资金外,地方投入资金亩均2000元以上;项目建设必须有完整的立项、招投标、验收、审计材料。支持环节:新建田间基础设施,包括道路(田间道路和生产路,宽度不低于2.5m,砼厚度不低于15cm)、桥、涵、闸、站、渠、土地平整、绿化等工程,以及高效节水灌溉技术、信息化耕作系统、无人农场等智能化管理建设。纯土方工程、沟渠疏浚与回填、原材料与单一机械采购、工程与设施维护等不享受奖补。奖补标准:对地方投入资金部分,按照固定投资的40%奖补,单体奖补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最低300万元,低于最低限额的不予奖补。
(2)高标准农田管护。奖补对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奖补标准:对全县已建高标准农田项目设施长效管护到位的村(居),按照4元/亩的标准,奖补村居所在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5、特色种业发展。奖补对象:农业种业生产(养殖)企业(场、种苗中心)。申报主体必须取得种业(畜禽)生产(销售)许可证。奖补标准:设施设备奖补,按照设施设备投资额的30%奖补。最高补助不超过300万元,最低30万元,低于最低限额的不予奖补。具体奖补事项、奖补条件按产业分类要求执行。
(1)农作物种苗基地(中心)建设。奖补事项:水稻育供秧基地建设,经济作物种苗基地建设。奖补条件:对现有连片50亩以上的水稻育秧基地,当年开展集中育秧的,按照500元/亩奖补育秧主体;工厂化水稻育供秧中心,按照育秧盘数量折算育秧基地面积进行奖补,其中:育504秧盘按照3000张折算为1亩基地,育648秧盘按照2400张折算为1亩基地。经济作物种苗生产基地,当年新(改、扩)建与育苗相关的生产设施设备并达到最低投资额标准。
(2)水产新品种引进与创制。奖补事项:当年新上育苗基地尾水净化处理设施和设备,温控、监控和数控设备(不包括锅炉和发电机组等)。奖补条件:水产品规模养殖企业(场、户)当年新引进射阳本地尚未开展规模养殖(300亩以上)且必须是通过全国水产原种和良种审定委员会认定的水产新品种,新配套建设相应的育苗养殖设施,成功开展试验示范,工厂化育苗(非养殖)不低于200平方米、池塘养殖不低于30亩,名特优品种养殖期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中期检查。
(3)畜禽种苗基地(场)建设。奖补事项:当年新上种苗基地智能温控、监控、数控、实验仪器和选育设施设备(不包括锅炉和发电机组等)。奖补条件:生产经营的种畜禽必须是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或鉴定的品种、配套系,或是经批准引进的境外品种、配套系。当年新(扩、改)建畜禽场建成后,年种畜禽出栏须达到:种禽20万羽、种猪5000头、种羊2000只、种牛500头以上;年生产蚕种1万张以上。
(4)种业创牌。支持农业新品种选育,选育农作物、畜禽、水产新品种并通过国家和省级审定,独立完成的,分别奖补获证单位100万元、50万元;参与完成的,分别奖补参与单位50万元、20万元,以审定证书为准,1个品种只奖补1次,不重复奖补。新获批部、省良(原)种(繁)场的,分别奖补申报主体10万元、5万元;新获批省级特色优势种苗中心的,奖补申报主体5万元。
6、支持种植业绿色发展。当年新获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证书的,每个产品奖补申报主体2万元,同一主体奖补不超过5万元;当年新创成部、省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分别奖补申报主体10万元、5万元。(县级奖补可以和省市奖补共享)。
7、支持畜牧业健康养殖。奖补对象: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奖补事项:镇(区)粪污处理中心运行正常、且未发生重大畜禽养殖污染事件的,按照5元/猪当量标准奖补镇(区)。
8、支持水产生态养殖。奖补对象:水产品健康规模养殖企业(场、户)。申报项目要具有土地经营权三年及以上,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和水产养殖规划,具有生态环境部门认可的环评手续,持有有效期内水域滩涂养殖证。当年新建项目建成后,需达到水产品养殖尾水处理标准或自行消纳,不得外溢。其中:建设数字渔场要求集中连片池塘面积不小于200亩,工厂化养殖面积不小于150亩(养殖车间不小于5000平方米);开展露天养殖池塘尾水治理的,养殖池塘面积50亩以上。奖补事项:数字渔场奖补环节,主要为当年新增数字化技术装备,包括渔场监控、水体环境实时监测、饵料精准投喂、病害监测预警、网箱自动升降控制、投饵无人船等。养殖尾水治理奖补环节,采用“三池两坝”“四池三坝”等异位净化模式进行养殖池塘尾水治理,购置净化设施设备,包括过滤坝、溢流坝、生物浮床、过滤毛刷、曝气设施、RO反渗透膜等(不含土方)。奖补标准:数字渔场按照设施设备投资额的20%奖补;养殖池塘尾水治理按照设施设备投资额的30%奖补。单体奖补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最低30万元,低于最低限额的不予奖补,已享受同类型财政补助的不再重复奖补。
(1)支持发展远洋渔业。奖补对象:从事海洋捕捞作业并经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远洋渔业资格的涉渔企业。奖补事项:当年新引进远洋渔船达到5000总吨以上。奖补标准:远洋渔船引进投产后,奖补企业500万元。
(2)支持发展海上加工。奖补对象:经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海产品加工资质的涉渔企业。奖补事项:当年新建海上加工工船。奖补标准:建成投产后,按照总造价的10%进行奖补,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3)支持建设海洋牧场。奖补对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海洋产业相关企业。奖补事项:新建重力式深水网箱和桁架类大型养殖装备。奖补标准:建成投产后,按照总造价的30%进行奖补,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10、支持特色农业机械化提升。奖补对象:从事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等生产、服务主体。奖补事项:对设施农业(含露地蔬菜)、畜牧业、果桑业、菊花、渔业等特色农业产业生产主要环节机械化装备购置使用给予奖补。奖补装备在县农业农村局认定的特色装备品目范围内(有关特色农业机械化主要环节与装备品目另行通知)。奖补标准:对购买省农机购置补贴目录范围内的特色农业机械且已享受财政补助的,不予奖补;对购买未纳入省农机购置补贴目录范围内的特色农业机械,给予购买装备总额20%的奖补。单台装备补贴最高限额不超过4万元,农业生产、服务主体年度累计享受奖补最高不超过30万元。根据资金规模总量,先购先补、补完为止。奖补资金根据机具使用情况分两年平均兑付到位。
11、农产品加工能力提升。奖补对象: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奖补事项:农产品初加工,当年新建农产品田头保鲜冷藏设施装备,农产品分拣、清选、收储、加工、包装等初加工设备及必要的配套设施(稻米初加工不予奖补);农产品精深加工,当年新增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各类设备须是正规生产厂家的合格产品。奖补标准:农产品初加工项目按照设施设备投资额的15%奖补,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按照设备投资额的30%奖补。单体奖补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最低50万元,低于最低限额的不予奖补。
12、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奖补对象:村(居)委会、农业各类经营主体、电商先进个人。申报特色农产品线上销售奖补的主体须为经工商注册登记的经营主体,在县内有固定场所,面积50平方米以上(如为租赁,提供租期3年及以上的租赁合同),年线万元以上。奖补事项:农产品电商创牌、农产品线上销售。奖补标准:当年获评省农村电商专业村的,奖补村(居)5万元;当年新创成国家、省级数字农业农村基地的,分别奖补创建主体20万元、10万元;获评省、市农产品网络销售达人的,分别奖补创建(电商)主体10万元、5万元。农产品线上销售奖补,按照年线%奖补,最高不超过30万元,最低3万元,低于最低限额的不予奖补。(创牌与线上销售不重复奖补)13
、农旅融合发展。奖补对象:农业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奖补事项:支持市级以上休闲农业主题农业园、基地创建。奖补标准:新获批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示范企业的,分别奖补创建主体30万元、20万元、10万元。新获批省级休闲旅游农业基地(园区)的,奖补创建主体5万元。(
、做强农业龙头企业。奖补对象:农业龙头企业。奖补事项:对农业企业质量管理、各级创牌给予奖补。奖补标准:当年新创成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的,分别奖补企业50万元、30万元、5万元。当年获评农业产业化五星、四星、三星、星级企业的,分别奖励企业50万元、30万元、10万元、5万元(降星企业不予奖补;保持星级奖补标准减。
杏彩平台官网 上一篇:银奖作品 浒苔清除计划:防治与修复并重恢复海洋生态 下一篇:红豆杉的魅力:从生活习性的智慧与坚韧到未来的无限可